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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对外友好交流中心 关于翻译业务办理的通告

为扎实做好外事服务保障工作,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中心职能职责,现将翻译业务办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可办理的翻译业务事项清单及要求

序号

服务对象

服务事项名称

材料要求

1

呼和浩特市地区个人

境外驾驶执照翻译

身份证扫描件、

境外驾驶执照扫描件

2

呼和浩特市地区个人

境外出生证明翻译

身份证扫描件、

国外出生证明扫描件

3

呼和浩特市地区

归国留学人才

境外毕业证翻译

身份证扫描件、

国外毕业证扫描件

4

呼和浩特市行政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

因公出国邀请函翻译

行政事业单位公函、因公出国邀请函扫描件

5

有邀请外国人来华业务需求的呼和浩特市企事业单位

外国人护照翻译

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扫描件、外国护照扫描件

注:1.根据我中心职能职责,境外驾驶执照业务、境外出生证明只针对呼和浩特市常住人员(非呼市地区户籍的常住人员,需提供在呼居住证明或工作证明);

       2.境外毕业证翻译业务只针对呼和浩特市归国留学人才;

       3.因公出国邀请函翻译、外国人护照翻译属于对公业务;

       4.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二、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

方式一:申办人登录蒙速办APP,搜索需办理的业务名称,按照要求上传个人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外文证件或文件照片或扫描件、手机号和邮箱号,并提交。

方式二:申办人将个人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及需翻译的外文证件或文件扫描件发送到呼和浩特市对外友好交流中心翻译业务受理邮箱hhhtsdwyhjlzx@126.com,并在邮件中注明姓名、电话。

2.线下办理

申办人可携带个人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及需翻译的外文证件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号党政机关办公大楼1162房间现场办理。

三、业务流程



、业务咨询电话

0471-6621256

特此通告。

呼和浩特市对外友好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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