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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对外友好交流中心关于推行翻译业务网上办理的通告

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自即日起,我中心办事窗口不再受理翻译业务,全部实行网上办理。现将我中心翻译业务网上办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可网上办理的翻译业务事项清单及要求

注: 1.根据我中心职能职责,此业务只针对呼和浩特市常住人员(非呼市地区户籍的常住人员,需提供在呼居住证或工作证明);

       2.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二、业务流程

三、业务咨询电话

0471-6621256

特此通告。

呼和浩特市对外友好交流中心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