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机关党建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察委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纪检组 关于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和信访举报渠道的公示

一、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受理对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含驻京联络处、驻烟台办事处)、市信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法制办、市外事办等单位及其所属单位党组织、党员、干部的检举和控告。

受理上述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 

二、信访举报渠道

   来信来访举报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号党政办公大楼747、748房间,市纪委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纪检组,邮编010010。

      举报电话:0471-4606391,4607289

   网络举报:将举报材料电子版投入zhfbgtjjz@163.com进行举报。

温馨提示:

     信访举报材料要写明被举报人姓名、单位、职务等信息。写清反映的主要问题。每个违纪事项分段书写,写明违纪行为发生时间、地点、违纪事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涉及违纪金额等。举报信结尾或落款位置写明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或联系地址、邮编。举报人对于所检举、控告、申诉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告陷害、制造假证等行为,必须承担法律和纪律责任。

    纪检监察机关已受理的举报事项,请勿重复举报,多头举报。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察委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纪检组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