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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推出12条务实举措 大力度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人民网呼和浩特6月5日电 (记者 寇雅楠)近日,记者从内蒙古商务厅获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内蒙古商务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结合内蒙古实际,按照更大力度、更加有效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总体要求,《行动方案》共提出12条务实举措。

《行动方案》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国发〔2023〕11号)和《关于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9号)精神,加快落实内蒙古“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重点任务,更大力度吸 引和利用外资,着力优化内蒙古外商投资环境,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据内蒙古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周明介绍,《行动方案》主要有四大亮点:一是拿出“真金白银”提升政策含金量。到2027年,每年通过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重点外资项目资金支持力度,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二是聚焦产业强化招引举措。围绕内蒙古八大产业集群、16条重点产业链招引外资项目,创新吸引外资方式方法。三是结合内蒙古诚信建设工程,健全外资权益保护机制。指导各盟市切实履行政府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依法依规保护外商投资企业权益,妥善处理国际投资争端。四是政策措施精简务实。

据内蒙古商务厅消息,2024年1-4月,全区实际使用外资7.7亿元,同比增长49%(折合1.1亿美元,同比增长45.5%);全区新设外商投资企业48家,同比增长26.3%。下一步,内蒙古商务厅将持续加强重点外资企业和项目服务保障,发挥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作用,加大对投资总额1亿元以上重大外资项目和重点外资企业跟踪服务力度,全流程跟踪服务项目落地实施。加大精准招引力度,借助“投洽会”“进博会”等各类国家重点展会和招商引资平台开展产业链招商,引进外资大项目和龙头企业。拓展引资来源地,持续加强面向港澳、新加坡、日本等重点国别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持续扩大经贸“朋友圈”,彰显内蒙古开放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