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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出台二十二条措施支持内蒙古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近日国家民委印发支持内蒙古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就支持我区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体系建设、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支持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等六个方面提出了二十二条具体措施,指导内蒙古自治区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高质量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闯新路、作示范。

《实施意见》出台的二十二条具体措施,明确了支持事项和目标任务,建立了工作落实机制,针对性强、含金量高,对于我区全面准确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推动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新时代继续保持“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具有重大的指导和实践意义。

自治区民委将紧紧抓住这一有利契机,认真主动做好沟通对接,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逐条逐项推动落实,切实把每一项支持举措转化为推动我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的实际成效,为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和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闯新路、作示范做出积极贡献。